我于2025年4月30日在
淘宝平台(恒琴数码)购买一部价值230元的手机,手机屏
幕摔坏了
商家告诉我可以寄回维修,我于9月21号寄回
快递,发货时间为9月22号,商回复到9月26号收到快
递,我于9月27号对商家支付了60元的维修费,在经我多
次催促的情况下,商家在9月29号号创造了单号并说要发
货,至今货物还未发出。的诉求是请商家赔偿其中的损
失(维修手机寄回的运费12十支付商家的维修费60),并
把我购买手机(235)全额退款。
投诉对象所住: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东海街道洛州二村7巷1
1号
商品:手机
品牌名: 淘宝 恒琴数码
销售方式:网购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5-10-02 11: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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