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35岁,现孕9个月,预产期10月18日。2018年11月入职民办学院行政收费办公室工作,8年工龄。因西安这边院经营不善,要搬迁合并至渭南学院,且渭南学院岗位已满,本人2025年8月31日最后一天上完班后,因学院东西已搬完再没去上班。至2025年9月17日校方主动打电话要求谈辞退赔偿问题。
1.目前学院拖欠678三个月工资未发放
2.从2018年11月至2025年9月学院未缴纳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期间失业保险仅交了5个月。
3.2024年4月-2025年4月一年工资,学院文件要求工资暂发85%,剩余15%完成招生任务后发放,本人完成50%招生任务,最后这15%的工资全部未发。
咨询赔偿
广东省-中山市
劳动争议
2025-09-26 20: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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