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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深圳一家公司上班,已经上班两年多,没有签劳务合同,没有打卡记录,但有基本工资发放记录,单位有交社保,现在离开公司找老板结账,老板不认账,不承认当时面谈的工资,面谈工资是保底年薪15万,现在每个月发基本工资5000元,现在老板只承认工资5000元,不承认年薪保底15万,剩下的钱能否通过仲裁或者起诉拿回来? 2、未签劳务合同,工资翻倍的申请,时效是多久以内的? 3、公司只教社保,没有交公积金,能否跟公司索要公积金的费用?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5-09-26 10:28:09
用户:150*****497
律师回复(6)
  • 段双阳律师

    月帮助130人

    回复于2025-09-26 10:35:12

    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但工资争议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时效限制,离职后需在一年内提出。时效问题:根据深圳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仲裁时效按月计算,从每月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次月起算一年。例如,入职满一个月后未签合同,每月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但需在次月起一年内申请仲裁。若您工作两年多,第一年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可能已过时效,但第二年因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持双倍工资。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584人

    回复于2025-09-26 10:36:13

    你好 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40人

    回复于2025-09-26 10:38:26

    1.有证据吗???2.一年内。3.要补缴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453人

    回复于2025-09-26 10:47:57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吴亮律师

    月帮助5943人

    回复于2025-09-26 11:27:29

    首先,虽没签合同和打卡记录,但有工资发放与社保记录,若能找其他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等证明年薪 15 万约定,可通过仲裁或起诉争取剩余工资。未签合同工资翻倍申请时效一般是一年。再次,公司没交公积金,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要求补缴,但不能直接跟公司索要费用。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025人

    回复于2025-09-26 17:16:19

    可以尝试通过仲裁或起诉拿回剩下的钱。基本工资发放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可证明劳动关系,虽无打卡记录,但可收集其他证据如工作邮件、聊天记录等佐证面谈工资情况,若能证明存在年薪保底 15 万的约定,就有望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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