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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外包公司的员工,近期我们公司服务的甲方公司,我所工作的部门因为技术改进,不需要我这个岗位提供外包服务了,也就是没有现在这个工作岗位了,我的公司希望我转岗,但是转岗后是倒班制的岗位上班时间变长或者体力活较重的岗位,薪酬能持平,但是我不想去,这种情况下我必须转岗吗?不转会不会存在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请问我应该如何解决或者如何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呢?

广东省-东莞市 劳动争议 2025-09-25 19:26:14
用户:136*****544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167人

    回复于2025-09-25 19:27:39

    根据《劳动合同法》,调岗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你有权拒绝不合理转岗。若公司因岗位取消解除合同,属合法解除时应支付经济补偿,属违法解除时你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你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143人

    回复于2025-09-25 19:32:33

    你不必必须转岗。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重要内容,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擅自安排转岗,你有权拒绝。若因你不转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你可要求赔偿金。你可先和公司协商,表明不愿转岗原因;协商不成,收集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据,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按原合同履行或支付赔偿金。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510人

    回复于2025-09-26 10:53:2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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