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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同意N+1 但是不同意餐补放入工资总额,餐补是按照每月出勤天数,固定时间和金额单独发放到工资卡,不扣税,请问餐补应不应该含进总额里面,有没有相关法律条例支撑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9-24 11:45:11
用户:151*****954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735人

    回复于2025-09-24 11:49:57

    餐补是否计入工资总额得看性质。若餐补是为补偿员工就餐费用,属福利性质,可不纳入;若作为工资构成部分,就应算入。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含计时、计件、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建议先协商,看合同或制度有无规定;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确定餐补性质及是否计入。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134人

    回复于2025-09-24 11:50:39

    餐补应该含进工资总额里。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工资总额中的津贴和补贴包括直接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等,且该餐补是按出勤天数固定发放,具有工资属性,属于劳动报酬一部分,应作为计算裁员补偿 N+1 的基数。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32人

    回复于2025-09-24 13:16:33

    根据相关规定,餐补实行货币性支付的话,应该纳入工资总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548人

    回复于2025-09-24 14:10:0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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