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就一份教育培训合同退款事宜进行咨询。
我于2025年9月12日与“某公司”签署协议并支付3680元购买公考课程。合同规定“付款后,服务开始7天后不再支持退款”。我方认为服务始于9月12日付款当天即被邀入教学群之时。
我本人在服务开始的第7天(即9月19日晚上10点)通过微信向班主任正式提出了退款申请,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7日期限。但对方目前以“已学习课程”为由,单方面核算需扣除3016元高额费用,变相拒绝退款。
想咨询:1. 我方在期限内的申请是否合法有效?2. 对方单方面核算的高额扣费是否合理合法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5-09-20 17: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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