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深圳从龙岗平湖华南城搬至深圳坪山沙田,距离37.8公里,坐地铁以及公交车需要1.40小时,公司承诺提供班车已经餐补补贴,但是班车地点未设定,餐补补贴金额也未设定,宿舍为4人一间,公司只给我们开了一次会说要搬迁,但是没出正式通告,也未找我们员工协商,只在会上表明10.31号搬迁,招人跟我们进行一个交接,这种我要怎么处理

广东省-深圳市 其他 2025-09-16 21:18:04
用户:159*****922
律师回复(4)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42人

    回复于2025-09-16 21:24:44

    可以主张被迫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30人

    回复于2025-09-16 22:34:42

    根据自己选择搬迁属于重大变更可以拒绝,解除关系要求经济补偿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602人

    回复于2025-09-17 11:38:23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搬迁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员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你可先与公司就工作地点变更、班车地点、餐补金额等问题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71人

    回复于2025-09-17 13:01:32

    公司搬迁属重大变更,未出正式通告、未协商就要求搬迁不合法。你可先与公司沟通,明确班车地点、餐补金额,要求出正式搬迁通告并协商补偿。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准备劳动合同、会议记录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合法权益,如经济补偿等。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9*****922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