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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搬家40公里,从原地址搬迁到新地址。我的通勤距离由10公里变为30公里,通勤时间大幅增加,原通勤时间公交不到半小时,新通勤时间公交地铁接近俩小时,提供通勤车也至少一个多小时以上,但到新地址之后,下班时间提前45分钟。 合同里没有规定员工要随公司搬迁,工作地点明确到市。 不想搬迁,这种情况可以拒绝搬迁吗?可以要求补偿吗?怎么做可以争取到最大利益呢?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劳动争议 2025-08-06 08:03:35
用户:191*****051
律师回复(6)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259人

    回复于2025-08-06 08:16:07

    你好,可以拒绝要求补偿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06人

    回复于2025-08-06 08:58:18

    入职的时候注册地址是哪里??

  • 回复于2025-08-06 09:16:18

    这种搬迁距离一般认为在合理范围内,且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在市内,搬迁地点没有超出市内,也符合合同约定,拒绝搬迁肯定是不行的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389人

    回复于2025-08-06 10:04:16

    如果公司提供了通勤车或者是提供了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您这边不去的话无法主张补偿,如果什么补贴和便利条件都没提供,您可以主张被迫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91人

    回复于2025-08-06 10:43:45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36人

    回复于2025-08-06 17:35:38

    可以拒绝搬迁。工作地点变更属合同重大变更,虽合同工作地点明确到市,但40公里搬迁致通勤大幅增加,您有权拒绝。若公司因此解除合同,可要求补偿。想争取最大利益,先和公司友好协商,说明通勤困难,争取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收集通勤变化等证据,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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