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6735人
回复于2025-09-14 14:42:35
首先,给员工现金补贴社保不符合规定,不能免除公司补缴社保义务。若员工告,公司需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社保,具体金额按当地社保政策和员工工资基数算。至于已给的现金补贴,可与员工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让员工返还。建议先和员工沟通,争取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社保部门要求补缴,避免后续法律风险。
月帮助2656人
回复于2025-09-14 15:45:21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n,另外就是补交社保
月帮助3548人
回复于2025-09-14 15:51:5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月帮助6134人
回复于2025-09-14 16:21:44
根据《劳动合同法》,若员工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同时,公司还需补缴社保费用,若因未缴社保给员工造成损失,如医疗费用、失业保险金等损失,也需进行赔偿。即便公司之前以现金形式给员工补贴,也不能免除上述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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