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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之前是电仪岗位,公司通知实验员岗位缺人我就同意调到实验员岗位了,与领导沟通后工作内容是电仪相关的主要内容,因为这个岗位是新增的岗位一直没有相关的岗位职责和劳动报酬,我就问了人资工资情况,人资说先按之前电仪的岗位工资走,后面看工作情况定,劳动合同也没有变更,只签署了转岗协议里面也没写具体的工作内容,只签了名字。到新岗位后部门除了让干电仪的活,还要求做实验,基本每个岗位工作内容都会涉猎,这合理嘛。我是否可以要求只做本岗位的工作。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9-12 08:23:47
用户:136*****019
律师回复(6)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615人

    回复于2025-09-12 08:28:52

    您好,这个可以根据当时与老板谈的内容,再去谈,说明当初工作岗位上只负责电仪工作。

    律师回复2025-09-12 08:28:59
    注意保留证据。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8人

    回复于2025-09-12 09:12:48

    变更劳动合同岗位内容,单位要和你协商一致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824人

    回复于2025-09-12 09:14:25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97人

    回复于2025-09-12 10:31:14

    可以要求只做本岗位的工作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740人

    回复于2025-09-12 10:37:54

    根据《劳动合同法》,岗位调整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你虽签署了转岗协议,但协议未明确工作内容,公司单方面增加非电仪相关工作,若超出了你与领导沟通的范围,且未经你同意,可能不合理,你有权要求只做与协商一致的本岗位工作。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638人

    回复于2025-09-13 16:24:06

    公司让你涉猎多岗位工作不太合理。虽签转岗协议但未明确工作内容,且人资说按原岗位工资,意味着工作性质不应大变。你有权要求按沟通的电仪相关内容工作,可先和领导友好沟通,明确你的工作范围应是电仪相关。若沟通无果,可向公司更高层反映情况,或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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