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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是小微企业有13名员工,有3名党员,书记兼副经理。书记到退休年龄不退休或者退休返聘回原单位不担任职务,这样做是否合理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9-11 18:27:25
用户:138*****286
律师回复(4)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999人

    回复于2025-09-11 18:29:31

    可以退休返聘,这个不违法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764人

    回复于2025-09-11 22:47:55

    从法律角度,书记到退休年龄不退休或退休返聘不担任职务本身不违法。企业员工退休遵循国家退休制度,若符合条件理应退休。退休返聘是企业和个人间的双向选择,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就没问题。解决方案是先按规定判断书记是否达到退休条件,若已达条件就正常办理退休;若返聘需签订返聘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工作时间等,保障双方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893人

    回复于2025-09-12 09:40:12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990人

    回复于2025-09-12 12:02:38

    书记到退休年龄通常应办理退休手续,此时劳动关系依法终止。若不退休继续工作,双方可能形成劳务关系。退休后返聘回原单位不担任职务是合理的,法律未禁止退休人员返聘,双方可签订劳务协议,明确权利义务,按协议履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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