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跟别人合伙出资3万股金。3.6万货款共6.6万占干股份37.5%,合同明确一季度一分红。后面因为生病退股。最后一个月刚好第三季度第一月说按季度分不分这个月,给了一个月工资,协议股金3万压款1年半后退给我。这中间2年不能去南昌工作创业,还不能跟别人说我离职了,财务核算我们没有全职财务人员由她老公那边人员代账。清算时候提出账薄有疑问就扣一部分钱。提了3次重新给了3次账单扣了3次钱,说算错了,还看不出来问题。前面因为在吃精神方面药物身体特别差不想拖同意签署了协议。款已经结算。但是缓了一个月每天都寻思自己权益不对,怎么维权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5-09-10 08: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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