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7784人
回复于2025-09-09 22:54:59
一般情况下,公司无提前一个月通知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可能要支付N+1赔偿的。不过你已签了解除协议,如果协议里没约定这方面赔偿,且你签时没受胁迫等,可能难主张N+1。你可先和公司协商,看能否争取点补偿;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让仲裁委判定协议效力及公司是否该支付N+1。
月帮助3000人
回复于2025-09-10 08:32:30
这个要看你们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是怎么约定的
月帮助3660人
回复于2025-09-10 10:11:39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月帮助6237人
回复于2025-09-10 11:52:28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等无过失性辞退情形,且未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则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 N+1 赔付,否则一般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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