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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休产假期间就休了一个月.其它时间都在上班.生育津贴公司发给了公司.公司扣了6个月工资的.这样合法吗

浙江省-杭州市 其他 2025-09-04 09:54:25
用户:186*****818
律师回复(4)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74人

    回复于2025-09-04 09:56:04

    一般生育津贴和工资,享受一份,但你产假期间,还上班了,那需要额外给你补贴工资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了,你上班期间的工资,可以去劳动仲裁委主张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38人

    回复于2025-09-04 10:49:43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602人

    回复于2025-09-04 15:03:03

    这种情况通常不合法。生育津贴是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性补偿,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一般不并存,但你在产假期间提供了额外劳动,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公司扣除 6 个月工资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具体可参考当地关于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发放规定来判断。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71人

    回复于2025-09-04 20:09:24

    公司这种做法不合法。生育津贴应归职工本人所有,若公司已发产假工资且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公司应将差额给职工。您产假仅休一月,公司扣6个月工资不合理。您可先和公司协商,让其退还多扣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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