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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2025年08月31号,在惠州市大亚湾省立2号骑车,绿道路口出有一个横杆拦路导致我撞到横杆使我紧急送医。横杆无明显标识 2,经医院检查,我多处挫伤,右手第五个掌骨骨折。 3,向相关部门索赔,并解释原因。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5-08-31 18:35:40
用户:135*****925
律师回复(3)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051人

    回复于2025-08-31 19:29:33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人

    回复于2025-08-31 20:33:56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的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者不能证明已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你可据此向横杆的管理部门索赔,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因受伤产生的合理费用。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人

    回复于2025-08-31 20:52:18

    您可向横杆的管理维护方索赔。根据《民法典》,其对道路设施有管理维护义务,横杆无明显标识存在过错,致您受伤应担责。您可收集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与对方协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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