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7056人
回复于2025-08-30 20:12:40
你在公司工作近13年,去年9月满60岁后与公司可能转为劳务关系。若公司解散导致劳务关系终止,一般无经济补偿。但在你未达退休年龄且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社保缴纳不足,可要求公司补缴。若公司未提前通知终止,可协商一定补偿。建议先和公司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月帮助4160人
回复于2025-08-30 21:05:58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月帮助3348人
回复于2025-08-30 21:09:03
您这边已经到达退休年龄,主张补偿难度比较大,但可以试一试
月帮助7751人
回复于2025-08-31 08:51:52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解散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你工作近 13 年,若月平均工资 6000 元未超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你通常可拿到 13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即约 7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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