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已被收购,营业执照等信息不变。并购后新单位要求员工调岗,调岗岗位与原岗位不具有关联性,协商未达成一致。
期间,新单位以原单位名义要求员工签署附属协议,其中包含新单位的员工手册、福利、假期以及调动管理,调动管理中写道:“为适应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公司鼓励职员调动到更能发挥自己能力的岗位,并职员提供各种 机会,根据公司及职员需要进行的职位变化,称为调动。根据员工本人调动意愿、业务部门空岗需 求、竞聘等方式,确定调动人选。由调入部门HR主动与调出部门HR沟通调动时间、调动岗位、调 动后薪酬福利、合同换签等相关信息。”是否会影响员工是否同意接受调岗安排?如拒绝调岗,是否被视为不服从工作安排?
广东省-惠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8-22 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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