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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私立医院上班,签署合同是2021年-2026年,上班一年后医院安排入编,2013年跟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签署编制协议,现医院要求我重新签署一份聘用合同,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单位有无违法行为。

江苏省-宿迁市 合同纠纷 2025-08-08 15:54:27
用户:195*****711
律师回复(2)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618人

    回复于2025-08-08 16:19:50

    医院要求重签聘用合同不一定违法。若原合同有入编后合同变更等相关约定,按约定执行;若没约定,医院单方面要求重签可能不合理。你可先和医院沟通,了解重签目的和新合同条款,看是否对自身权益有不利影响。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仲裁机构咨询或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70人

    回复于2025-08-09 13:35:59

    这种情况通常是合法的。医院合同制员工转编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医院应当与其签订新的聘用合同,重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但需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若单位存在强迫签署等情形,则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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