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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于去年六月大学毕业 八月在一家私立医院上班 医院一次与我签了两份实习协议 一份是2019.8-2020.1 一份是2020.2-2020.7 不给买社保 请问这一年的实习合同 合法吗?如果不合法 我已经上满一年了 有补偿吗?具体应该给我哪些补偿呢?

四川省-眉山市 劳动争议 2020-07-27 11:27:59
用户:184*****162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7-27 11:32:15

    你好,看你实习协议是不是具有试用期性质,用人单位不能联系与劳动者连续签订试用期合同。

    律师回复2020-07-27 11:33:15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转正工资支付工资,要求单位缴纳社保。
    用户追问2020-07-27 12:33:23
    没有转正性质吧 上面只注明每个月支付好多钱以及实习时间;合同也没有给我;我主要是想问 现在我不做了 她具体应该怎么补偿我;我应该走怎样的程序呢
    律师回复2020-07-27 12:36:25
    你好,对方没提供给你合同,可以要对方提供。且用人单位应缴纳社保而不缴,可要单位补缴,因此辞职,还可要求经济补偿金。
    用户追问2020-07-28 12:29:51
    请问实习协议是不是只能和在校生签订呢?毕业以后就必须要签劳动合同吗? 我现在去要求补偿 是不是可以要求补交一年的社保?还有其它经济补偿吗?
    律师回复2020-07-28 12:31:24
    你好,实习协议仅限在校学生签订,没有这种说法,可以要求补缴社保,为交社保离职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展开全部5条回复
  • 回复于2020-07-27 11:38:26

    不合法,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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