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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员工休产假后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标准是按照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标准,那该员工休产假期间单位是没有发工资的,请问这种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是要如何计算呢,要把休产假期间的正常工资也计算在内吗

广东省-惠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8-07 17:11:00
用户:135*****817
律师回复(3)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10人

    回复于2025-08-07 17:28:01

    不计算进去,按照正常平均工资计算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974人

    回复于2025-08-08 13:48:53

    休产假期间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生育津贴。经济补偿计算时,若单位没发工资但生育津贴正常发放,生育津贴应视为工资计算在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内;若生育津贴也没正常支付,要把产假期间正常工资算进去。解决方案是先确定生育津贴发放情况,若未正常发放可要求单位补足,再按包含产假工资的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989人

    回复于2025-08-09 15:49:03

    计算经济补偿时,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计算在内。因为产假是女职工法定权利,生育津贴本质是工资性收入替代形式,应视作正常工资收入,若生育津贴低于正常工资标准,补足部分也应计入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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