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半年前兼职过的艺术机构,该老板在今日和员工对话中举出我当初的一系列问题,其中有一条“上课打电话”,我怀疑该机构利用监控进行监视与监听用途,侵犯隐私权,其他的是在兼职期间的一些我觉得不合理的地方:1、三年期间仅签过一张合同,合同时间大约是半年获一年。2、要求老师负责打扫教室卫生。3、工资通过微信转账。4、向他人传播我工作有问题。5、在课时费不变动的情况下要求老师必须提前十分钟进入教室。6、在我提出想参保后,以机构为我缴纳五险,费用则从我课时费中扣除。(以上,盼回复,我想知道我现在能否维权或投诉该机构
上海市
侵权维权
2025-08-02 02: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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