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开发商通知交房前有和售楼部负责带我交房的售楼小姐微信上说1月1号到4号没空去,问她可不可以改时间,她说我可以后期来交房但物业费要从1月4号算起,我觉得不合理,应该要有明确的后期某一天且物业费该从收到房起算才对,现在都超过合同上交房期限最后一天5月31日,而且我1月28日验房,提出的问题到现在还没整改好,去年12月26日开发商开园活动让全市人民去小区游园观光,我还去看了一下房,告诉他们一些窗户有缝要弄,到1月28日还剩一扇没弄好,现在交房时间超出30天以上了要怎么补救呢?
湖北省-武汉市
房产纠纷
2025-07-20 1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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