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买的房子是2018年买的,合同上的交房日期是2021年5月31号,但是因为疫情各种原因,后来开发商让签了一份延期通知书,说是2021年12月31日交房,结果延期又没交。后来通过县领导和开发商又重新定交房日期,是2022年8月31日交房,违约金也从2022年1月1日开始算起,可是到现在小区里边存在各种问题,跟当时他那个售楼部的宣传页也不相符,就给我们邮寄了一份交房通知书就算收房了,也没通知业主去验房。像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去县里边信访办找了几次了,也不怎么给力。
河南省-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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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5 08: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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