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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周之前,潍坊四中 2.在我接受了递补通知,并且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已经开始为学校工作了之后,学校通知辞职的人要回来了,我的递补作废。 3.这种情况我最多可以要到多少赔偿?

山东省-潍坊市 劳动争议 2025-07-18 19:06:15
用户:198*****237
律师回复(4)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489人

    回复于2025-07-18 22:25:29

    可以主张非法解雇的赔偿金

  • 占静律师

    月帮助372人

    回复于2025-07-19 08:51:10

    你可以要一个月工资补偿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77人

    回复于2025-07-19 09:22:07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刚工作一周,若能证明与学校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要求学校从第二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学校无正当理由作废递补,属违法解除,还可要求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你的实际工资水平确定。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80人

    回复于2025-07-19 12:07:48

    学校做法违法。虽没签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学校单方取消递补属违法解除。你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你工作时间短,应是一个月工资赔偿。你可先和学校协商,协商不成,收集工作证据,去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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