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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说经济性裁员,又给不到经济性裁员,只赔偿一个月工资,入职1年零2个月,去年一年没有签合同,今年 7.1才给签,而且合同里面有竞业禁止协议,但是没有给到补偿,我主张N十1,没谈拢,又说不裁员了,书面裁员通知书里面写的金额是补偿我一个月工资,我不同意没有签,又被撤回了,让我正常上班,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5-07-17 13:19:28
用户:176*****666
律师回复(4)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7人

    回复于2025-07-17 13:24:18

    这种情况下建议先上班,收集证据准备好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53人

    回复于2025-07-17 15:52:37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63人

    回复于2025-07-18 12:01:53

    这种情况,公司经济性裁员补偿不符合规定,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竞业禁止协议未约定补偿不必然无效,劳动者可收集证据,就经济补偿、双倍工资及竞业补偿等问题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朗读 复制 重新生成 插入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05人

    回复于2025-07-18 19:01:55

    公司先发裁员通知又撤回,且补偿不合理。你入职 1 年零 2 个月,应补偿 1.5 个月工资。去年没签合同,可主张 11 个月双倍工资差额。竞业禁止协议无补偿条款无效。可先和公司再协商,明确要求按法律规定补偿及处理未签合同问题,保留好相关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去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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