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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在美容院办卡剩余部分能否退费的金额计算的问题 我于2025年7月2号下午在店内进行了项目体验,然后是消费办卡充值了2400元,当时说是给我申请了很低很低的折扣优惠,因为我还没有找到工作,刚刚大学毕业,这笔钱可以说是我身上大部分的钱了,号称可以淋巴排毒预防疾病,我在店内去了三次,一共是十次 现在由于我个人原因,无法继续进行消费,要求退费,但对方已我已享受极低的优惠折扣,已开卡,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费,如果我要求退费对方说我已消费的金额,需要按照原价来计算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条款上关于退费部分,他并未向我进行说明,而且合同上面也没有加粗打印,我希望把剩下的钱扣除违约金退回来

湖南省-长沙市 经济金融 2025-07-10 11:20:35
用户:183*****839
律师回复(4)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7人

    回复于2025-07-10 11:21:32

    预付式消费,扣除实际费用后退还剩余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05人

    回复于2025-07-10 11:27:08

    商家以已享受优惠、已开卡为由拒绝退费不合理,合同未对退费条款说明且未加粗,该条款可能不产生效力。你可先和商家协商,剩余金额按办卡充值金额比例算,已消费部分也按此折扣算,扣除合理违约金退费。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或去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663人

    回复于2025-07-10 11:43:47

    转账记录、对方身份信息有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调取身份资料,写起诉材料起诉对方,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详细指导,以追回款项。时间太长的话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证据灭失2️⃣诉讼时效经过,法律不在保护你的债权,无法诉讼且强制执行3️⃣对方个人情况出现其他问题比如死亡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63人

    回复于2025-07-10 11:52:01

    根据《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你于 7 月 2 日办卡,在 7 日内有权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即使超过 7 天,商家以 “不退不换” 拒绝退费属霸王条款,应认定无效。若因你原因退费,已消费金额应按打折前价格计算,但商家需证明打折前价格合理,否则法院可按市场价格计算。同时,合同中未以显著方式提示的退费条款,对你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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