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11.5入职我现在的这家,当天与公司签了试用期合同2024.11.5-2025.2.5,到期后一个月公司末签正式合同,与其他的书面合同,但在6.23公司又突然要我补签2.5-6.23号合同,补的合同还是试用期合同还是3个月 3个月这样续签,但是我拒绝了补签,因为公司没有跟我协商,直接录视频问我补不补签,我直接说了,补签需双方协商,但是你们没有跟我协调,然后签了6.23号~9.23号的试用期,从2024.11.5号-现在,公司也没有给我交社保,和五险 如果我在9.30号申请离职后,我能否主张3.5号到6.23号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6.23-9.23号公司与我签的试用期违法行为主张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7-04 21: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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