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2024.11.5入职我现在的这家,当天与公司签了试用期合同2024.11.5-2025.2.5,到期后一个月公司末签正式合同,与其他的书面合同,但在6.23公司又突然要我补签2.5-6.23号合同,补的合同还是试用期合同还是3个月 3个月这样续签,但是我拒绝了补签,因为公司没有跟我协商,直接录视频问我补不补签,我直接说了,补签需双方协商,但是你们没有跟我协调,然后签了6.23号~9.23号的试用期,从2024.11.5号-现在,公司也没有给我交社保,和五险 如果我在9.30号申请离职后,我能否主张3.5号到6.23号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6.23-9.23号公司与我签的试用期违法行为主张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7-04 21:13:06
用户:177*****667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327人

    回复于2025-07-04 21:16:56

    可以主张3.5号到6.23号的双倍工资差额,因为试用期满后公司未及时签正式合同。6.23 - 9.23号再次签试用期合同违法,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解决方案:离职后可先与公司协商补偿,协商不成可收集劳动关系证明等证据,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11人

    回复于2025-07-05 08:06:54

    你可以主张 3.5 号到 6.23 号的双倍工资差额,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同时,你可就 6.23-9.23 号公司违法续签试用期合同主张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履行的,用人单位应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支付赔偿金。另外,公司未缴纳社保,你离职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94人

    回复于2025-07-05 15:40:2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77*****667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