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入职石家庄卓超线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从事会计文员工作,约定首月工资 3200 元+每天 8 元饭补,次月起 3500 元+ 每天 8 元饭补,未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提出离职,于 20年 6 月 1 日正式离职,执行董事王端芳并未与我说要交接工作,直接同意离职。 用人单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本人离职后,执行董事王端芳以不交接工作为由拖欠工资,要求支付拖欠的 2025 年 5 月份的工资 3812.5 元(基本工资 3500 元+饭补 216 元+额外给执行董事以及她的家属所带的饭钱 96.5 元)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7-01 21:56:59
用户:197*****682
律师回复(4)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621人

    回复于2025-07-01 22:17:5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因此离职的补偿金,还可以思考是否存在以下情形,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18人

    回复于2025-07-02 08:17:37

    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已违法,离职后以不交接工作拖欠工资也不合理。可先与单位协商,明确交接事宜和支付工资时间,保留聊天记录等证据。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5 月工资及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95人

    回复于2025-07-02 14:02:53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207人

    回复于2025-07-02 17:21:32

    用人单位以未交接工作为由拖欠工资不合法,你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 2025 年 5 月份工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主张自 2024 年 1 月 3 日起至离职日的双倍工资差额。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97*****682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