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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本人在昌平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原三方公司因未中标项目导致项目终止,先要求员工不和新公司签合同的,去丰台总部培训(给100交通补助),因不能接受去总部培训,是否可以直接在职仲裁公司要求赔偿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5-06-30 13:54:32
用户:178*****568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17人

    回复于2025-06-30 13:59:09

    可以考虑在职仲裁要求赔偿。原三方公司项目终止,要求员工去总部培训,若这属于变更工作地点等劳动合同内容,需双方协商一致。员工不能接受去总部培训,公司此举可能构成违约。你可收集原劳动合同、项目终止通知等证据,先和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刘敏律师

    月帮助520人

    回复于2025-06-30 14:00:41

    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572人

    回复于2025-06-30 14:23:28

    可以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因此离职的补偿金,还可以思考是否存在以下情形,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00人

    回复于2025-06-30 14:26:41

    可以直接在职仲裁公司要求赔偿。公司因项目终止要求员工去异地培训,若劳动合同未约定此类培训,且未经员工同意,公司单方面改变工作内容可能构成违约,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但需准备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支撑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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