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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有关劳动合同终止的问题 本人2023年6月入职现公司公司属于第三方,本公司于2025年7月作为第三方公司未竞标通过将结束业务,他们现在个新来的公司洽谈后现在的新公司可以接受以目前不变的薪资待遇接收之前的员工 我想问的是原来的公司不提及合同终止劳动赔偿,并且说可以提供一个同城市的集团公司的其他职位,如果不去原来公司提供的其他岗位,可以要求如果接受新公司入职并且还可以要求原来公司经济补偿吗?谢谢

江苏省-无锡市 劳动争议 2025-06-26 14:32:25
用户:192*****748
律师回复(3)
  • 苏亚丽律师

    月帮助12人

    回复于2025-06-26 14:33:46

    请问一下,你的县公司属于劳务派遣公司吗?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78人

    回复于2025-06-26 14:33:51

    原来公司业务结束,若不提及合同终止赔偿,让去集团其他岗位,你有权拒绝。若接受新公司入职,仍可要求原公司经济补偿。因为原公司业务结束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属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你可与原公司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用户追问2025-06-26 14:36:28
    旧公司可以把年假转新公司吗?如果新公司同意法律上承认吗?谢谢
    用户追问2025-06-26 14:37:08
    年假各工龄都能转移过去吗,法律上面承认吗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27人

    回复于2025-06-26 16:27:40

    可以要求原来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原公司因未竞标通过结束业务,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若劳动者不同意调岗至集团公司其他职位,无论是否接受新公司入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原公司都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江苏本地律师,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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