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跑外卖入职签订了电瓶车租赁,车子分三期,每期798元,合同里写着众多不合法条约,《补充须知》第2条将“免租”与完成1000单外卖配送绑定,实为变相劳务合同 → 违反《劳动合同法》第9条(禁止以担保名义收取财物)。
天价罚则违法
合同第2张图约定“未做满1个月付三个月租金(2394元)” → 超过实际损失30%,违反《民法典》第585条。
解除权不可剥夺
合同限制解约权(做满1个月才可申请) → 违反《民法典》第563条法定任意解除权。
如果主动提起诉讼可有赢面
安徽省-合肥市
合同纠纷
2025-06-22 23: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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