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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目前面临以下现状,想具体咨询下,下一布如何是好? 2025.5.31所负责的运营项目,因甲方原因和平解约(我司为乙方),沟通我后续去A项目(降薪降职)明确拒绝,决定休假。2025.6.9直接去我司总部打卡上班,因A项目店长,本月底离职,职位空出,遂2025.6.20公司内部举行竞聘,B项目店长成功竞聘A项目,B项目空出,公司安排其他人去接任,出上任公告之前,6.20晚,D项目店长沟通我去其,属下工作,由之前提成60%降低至10%,我明确拒绝,后D项目店长直属上级,与我沟通,分配比例依旧如此,我拒绝,是否有其他想法,是否愿意会去D项目,我回复考虑,2025.6.23周一只能继续总部打卡

上海市 劳动争议 2025-06-22 11:34:17
用户:166*****113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09人

    回复于2025-06-22 11:34:49

    公司未经你同意调岗降薪是违法的。你可与公司协商恢复原岗位和薪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39人

    回复于2025-06-22 12:38:40

    公司多次给你降薪降职安排,你都拒绝了,这是合理维护自己权益。公司未经你同意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和薪酬,违反《劳动合同法》。你可先和公司协商,明确表达不同意降薪降职安排,要求按原合同履行。若协商不成,收集好相关证据,如沟通记录、公告等,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原岗位和薪酬,还可主张相应赔偿。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1人

    回复于2025-06-22 12:51:0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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