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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原因受伤需出院休养2到3个月,用人单位一请假为由停发工资,要求复工后才给补发工资

江苏省-苏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6-20 18:13:41
用户:173*****975
律师回复(5)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1人

    回复于2025-06-20 18:24:12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561人

    回复于2025-06-20 18:24:13

    你好,不应当事后补发,而应当按月支付,支付金额一般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作年限少于10年的,一般可以请三个月病假,超过三个月的部分,公司可以不予发放病假工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52人

    回复于2025-06-20 19:30:57

    用人单位的做法不合法,个人因非工伤受伤需休养,在规定医疗期内,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不能以请假为由停发工资。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78人

    回复于2025-06-20 21:56:35

    用人单位以请假为由停发工资不合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员工因伤需要停工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您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按规定支付停工期间工资。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劳动合同、病历、请假申请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316人

    回复于2025-06-21 15:29:52

    如果不属于工伤的话,那么停发工资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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