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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目前在正常工作,处于哺乳期阶段,今年9月23号哺乳期结束。但是在上个月5月6号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刚好满三年。但公司没有跟我正常续签劳动合同,而是签了一个顺延协议,顺延到9月27号。 我想问如果顺延协议9月27号公司不跟我续签劳动合同了,我最高能争取多少赔偿? 2、另外我的产假薪资没有按全额发放,是按的基本薪资,(产假薪资高于生育津贴)薪资差额部分我可以要求补齐吗,但公司理由是我入职的时候签了薪酬结构确认书,那个确认书是说不在项目期间只发基本薪资,但是我手里没有薪酬结构确认书的纸质&电子版文件,公司只让签了字就收回了,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补齐薪资差额吗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5-06-19 10:30:44
用户:185*****177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412人

    回复于2025-06-19 10:37:05

    首先,若9月27号公司不续签,你能获3个半月工资赔偿,按近12个月平均工资算。另外,虽签了薪酬结构确认书但你无纸质或电子版,且产假薪资应全额发放,可收集工资发放记录、出勤记录等证据,要求公司补齐产假薪资差额,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154人

    回复于2025-06-19 10:38:09

    如果公司不续签,您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1年一个月工资),差额部分可以仲裁要求补齐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705人

    回复于2025-06-19 10:39:1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287人

    回复于2025-06-19 11:27:11

    如果 9 月 27 日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你工作满三年,可按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获得赔偿金,即最高可获 6 个月工资的赔偿。对于产假薪资差额,依据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不得降低,即便签有薪酬结构确认书,公司也应补足低于原工资的差额,你可收集工资单等证据要求公司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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