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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5届大学生 在一家公司工作,二月份入职的,一直没给我签合同。五月份我需要交劳动合同应付学校,找他们给我弄了一个,只有一份。入职前说的五月份给我转正。然后也没有给我交社保什么的。如果他们辞退我,需要给我补偿吗?他们前面的行为违法吗?

安徽省-合肥市 劳动争议 2025-06-18 18:55:27
用户:177*****865
律师回复(5)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092人

    回复于2025-06-18 19:06:59

    他们辞退你需要给补偿的,没交社保可以补缴,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64人

    回复于2025-06-18 19:16:49

    你可以根据没有缴纳社保,提被迫离职,之后再去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保留沟通记录,要求给你合同,买社保,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85人

    回复于2025-06-18 19:49:19

    该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若辞退你,在合法辞退情况下,需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补缴社保,若违法辞退,则需在此基础上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22人

    回复于2025-06-18 23:46:15

    公司行为违法。入职超一个月不签合同,从第二个月起要付双倍工资;转正后不缴社保也违法。若辞退你,需根据工作时长给经济补偿,工作半年以下给半个月工资。你可先和公司协商,要求补签合同、补缴社保并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协商不成,可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0人

    回复于2025-06-19 10:46:0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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