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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乡镇卫生院临聘护士,工资结构存疑 4月工资为列: 基本薪资+绩效+乡镇补贴+晋升补发 基本薪资包括:岗位工资770+薪级工资0+保留补贴0+教护10%0+独子费0 绩效:2683 乡镇补贴:0 晋升补发:0 合计:3453 扣款合计:暂扣绩效268+养老360+医疗120+职业年限0+失业18+公积金0(去年7月份签合同时买了,今年开始没有买公积金且未重新签订合同)+公费0+个人所得税0+伙食费60+住宿费0 合计

四川省-泸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6-13 14:26:27
用户:191*****065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338人

    回复于2025-06-13 14:32:42

    工资结构方面,绩效暂扣需有明确依据和规章制度支持,否则不合理。公积金去年买了今年没买且未重签合同,单位做法违规,应补缴。可先和卫生院沟通,要求解释暂扣绩效原因、补缴公积金;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 曹娇律师

    月帮助82人

    回复于2025-06-13 15:47:29

    你好,你的情况首先可以向用人单位反映,要求出具相应的文件,如果存在争议,可以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25人

    回复于2025-06-13 16:22:25

    从法律角度看,该临聘护士的工资结构中,卫生院为其缴纳社保符合法律规定,但今年未缴纳公积金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员工可与卫生院沟通要求补缴,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38人

    回复于2025-06-14 11:14:5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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