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于2024年9月24日入职贵州味特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部-线上电商部美工,2025年5月19日被开会通知不再需要美工,5月28日与部门领导及人事部商谈以赔偿一个月薪资(薪资为8000/月)为前提在月底办理离职与工作交接,赔偿薪资会和5月薪资一起在6月十日工资发放日一起发放。现经公司人事核算赔偿为6293.13。我不认同公司这个赔偿金额怎么办?

贵州省-贵阳市 劳动争议 2025-06-09 13:34:18
用户:193*****879
律师回复(5)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479人

    回复于2025-06-09 13:37:58

    公司与你协商赔偿一个月薪资8000元,现核算为6293.13元,你不认同是合理的。你可先与公司沟通,明确按约定赔偿8000元,要求给出核算差异的合理说明。若沟通无果,收集好入职、离职、协商赔偿等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959人

    回复于2025-06-09 13:38:28

    你好 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13人

    回复于2025-06-09 13:45:2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945人

    回复于2025-06-09 17:34:04

    不认同你就不要签字,直接去申请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683人

    回复于2025-06-09 19:15:44

    你可先查看公司核算赔偿金额的依据,若认为不合理,可向公司提出异议,要求其说明计算方法。若协商不成,可准备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93*****879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