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4238人
回复于2025-06-01 12:56:4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月帮助12025人
回复于2025-06-01 14:11:04
首先,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本身就违法,你可主张双倍工资。你收商家钱且提供服务没问题,公司以此不发工资不合理。公司未经你同意用你账号也侵犯你权益。被恐吓可保留证据报警。你可先和公司协商,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协商不成,可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月帮助2334人
回复于2025-06-01 14:33:38
你好 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月帮助8679人
回复于2025-06-01 16:00:28
虽然你以自己名义收商家钱的行为可能存在不妥,但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拖欠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公司可能需支付双倍工资,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对你恐吓若属实,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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