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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5月28日,我于2024年8月与学校签订了教师外聘合同,合同为期一年,合同上没有明确指出有绩效工资,但是应聘时人事有说过每个月有800多元的绩效,有聊天记录,现在面临续签问题,因为我个人原因不打算再继续工作了,然后学校方面说是工资只能结算到七月份的,而且连绩效也没有,因为说是工作不到一年,但是我本身就是签了一年,合同是2924年9月1日开始到8月31日结束,我想咨询下绩效奖金与8月份工资学校该不该支付给我

福建省-福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5-28 11:07:28
用户:189*****280
律师回复(4)
  • 张冲律师

    月帮助444人

    回复于2025-05-28 11:08:57

    虽然书面合同未明确约定绩效工资,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口头约定,且您持有等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该绩效约定可视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932人

    回复于2025-05-28 11:10:55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绩效工资,可以主张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59人

    回复于2025-05-28 11:11:39

    学校应该支付8月工资和绩效奖金。虽合同没明确绩效,但应聘聊天记录可证明学校有相关承诺,这构成约定。合同期到8月31日,你工作到此时,学校以工作不到一年拒付不合理。你可先和学校友好协商,要求支付;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合同、聊天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49人

    回复于2025-05-28 15:08:10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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