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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是连锁经营的零售眼镜店,门店因跟商场的租金问题无法协商所以需要撤店,然后店长在5月19日才得知6月2日撤店然后店长告知我撤店,区域经理过来面谈跟我们说把我们从中山市小榄镇调去珠海市香洲区,我当时未表示拒绝只是说考虑,在5月23日我在微信沟通说未提前一个月告知撤掉且我也不接受调店,要求n➕1赔偿,区域经理表示这不是她管的让我去联系公司法务,我想问一下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然后我6月2号撤店之后如果事情未得到解决我应该怎么做呀

广东省-中山市 劳动争议 2025-05-25 19:17:12
用户:185*****532
律师回复(4)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948人

    回复于2025-05-25 19:48:49

    你需要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与公司沟通撤店及赔偿事宜的聊天记录或录音等材料。6 月 2 日撤店后若事情未解决,可先与公司法务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845人

    回复于2025-05-25 21:02:19

    撤店如果强制调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调岗离职的补偿金,如果强制你走人,那就是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律师回复2025-05-25 21:02:32
    有赔偿,可以私信教你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700人

    回复于2025-05-25 21:55:15

    你要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与区域经理沟通撤店和调店的记录等材料。6月2号撤店后事情未解决,可先与公司再次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n+1赔偿,维护自身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16人

    回复于2025-05-26 12:45:3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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