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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工作的问题。我在中盛广场(宅渔·小馋猫)上班,4月20号开始上班,但是老板没让我签劳动合同。一直上班到5月16,公司法人徐蒙鸳与支付宝转账1540元工资。直到5月18让我签署劳动合同 。要求我在上面写上(自愿放弃社保)。 还有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写完后他就直接 收走了,不给我一份。工作到5月20号晚上9:30下班。老板杨康叫我第二天不用来了他给我算工资。然后到现在都还没发工资。我需要怎么做

浙江省-台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5-22 12:13:22
用户:155*****201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89人

    回复于2025-05-22 12:17:26

    首先,老板未及时签合同、让你放弃社保、合同不给你一份及拖欠工资都违法。你可先和老板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并给你合同。协商不成,收集上班证据,像考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等,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还能主张补缴社保。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238人

    回复于2025-05-22 20:07:09

    你应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然后与老板协商要求支付拖欠工资、补缴社保及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9人

    回复于2025-05-22 21:23:0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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