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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帮助企业撮合交易的服务平台,之前在领导授意下签署了给客户预收5万服务费帮助撮合200万货物的业务,但是各种原因没有撮合 客户需要退款,我们财务发了通知明确预收服务费退款扣罚标准:退 1 万元,责任人及相关领导各扣 1%工资,每多退 1 万扣罚增 1%;需按退款 3 倍补业绩,未按期完成则再扣 1%(每多退 1 万增扣 1%),扣罚上不封顶。请问这样的公司扣罚是否合理?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5-05-22 09:03:51
用户:137*****697
律师回复(3)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89人

    回复于2025-05-22 09:04:47

    这种规定如果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员工签字,是没有效的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52人

    回复于2025-05-22 09:08:37

    公司这种扣罚是否合理要看具体情况。若事先有明确制度规定且员工知晓,有一定合理性;若没有相关规定,随意制定扣罚标准就不合理。解决方案上,可先和公司协商,说明未撮合成功非员工主观故意,争取减少扣罚;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71人

    回复于2025-05-22 10:23:09

    这个罚款标准劳动合同是否有约定,或者说公司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而且您签字确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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