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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保险公司上班,签的是正规合同,但是今天公司突然让我单独签一个补充协议,就是针对销售类员工的,说是不完成公司要求的考核任务公司有权降职降薪甚至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这个业绩考核任务订的相当高,比去年还要增加5%,几乎是一个达不到的指标,请问这个协议我可以不签吗

辽宁省-大连市 劳动争议 2025-05-21 13:53:51
用户:139*****834
律师回复(6)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91人

    回复于2025-05-21 13:54:29

    可以拒绝签订的。。。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513人

    回复于2025-05-21 15:22:20

    你好,签订协议应当遵从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果你觉得对你不利,你可以拒签的。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89人

    回复于2025-05-21 17:36:22

    那你是有权利拒绝签订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10人

    回复于2025-05-21 21:25:28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168人

    回复于2025-05-21 21:34:35

    你可以不签该补充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若补充协议内容不合理,如设定几乎无法达到的考核指标,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有权拒绝。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52人

    回复于2025-05-21 21:58:54

    你可以不签这个补充协议。公司通过补充协议设置过高考核任务来降职降薪或解除合同,这对员工不合理也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变更劳动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你不签,原合同继续有效。若公司因你不签补充协议而采取不利措施,你可收集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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