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月份在绍兴柯桥区入职了一个工厂,公司压工资时间超过两个月,现在5月20号我还没有领到3月份的工资。并且刚入职的时候,说好的薪水是5500,但是实际只有5000元,我于是打算上完这个月离职,但是听公司的同事说没有上满一年的员工离职的话要从每个月工资里面扣除300的住宿费和200的饭补,相当于我的5000工资扣下来就只有4500,(刚入职的时候我看过,合同上的基础工资是2300,其他的全是各种补贴)请问我这种情况公司有违法吗,如果我想维权拿到我该有的工资我应该这么做
浙江省-绍兴市
劳动争议
2025-05-20 19:57:37
用户:19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