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时候父母买了一套政府接管的烂尾房,同时也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但是当时只签了购房合同,没有车位的合同或者协议,只有一张购买车位的收据,目前房子已经勉强给了钥匙入住了,虽然达不到交付标准,但是当地政府介入算是交了房,只不过房管局那里是没有交房的,所以房产证也是办不下来,四供也不齐全,只有临时用水用电。地下车位也一直没有交付使用,整个地下室还都没有建好,但是目前看政府那边是找不到继续接手施工的单位了,正式交房不知道得等到猴年马月,所以我想咨询一下,目前单凭一张购买车位的收据,可以要求退车位款吗?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我目前应该补充哪些证据?
河北省-邯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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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09: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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