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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时候父母买了一套政府接管的烂尾房,同时也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但是当时只签了购房合同,没有车位的合同或者协议,只有一张购买车位的收据,目前房子已经勉强给了钥匙入住了,虽然达不到交付标准,但是当地政府介入算是交了房,只不过房管局那里是没有交房的,所以房产证也是办不下来,四供也不齐全,只有临时用水用电。地下车位也一直没有交付使用,整个地下室还都没有建好,但是目前看政府那边是找不到继续接手施工的单位了,正式交房不知道得等到猴年马月,所以我想咨询一下,目前单凭一张购买车位的收据,可以要求退车位款吗?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我目前应该补充哪些证据?

河北省-邯郸市 其他 2025-05-09 09:50:50
用户:185*****210
律师回复(3)
  • 张冲律师

    月帮助557人

    回复于2025-05-09 09:55:55

    虽无书面车位合同,但购房合同、车位收据及付款凭证可构成事实合同关系(《民法典》第490条)。收据中若载明车位位置、价格等信息,可作为主张权利的依据。车位长期未交付且地下室未完工,开发商已构成根本违约,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民法典》第563条)。政府接管不影响您对原开发商的债权主张。即使项目烂尾,您仍可起诉开发商(或承接债务的政府指定主体)。若开发商已无财产,胜诉后可申请参与后续破产分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65人

    回复于2025-05-09 09:56:00

    单凭购买车位的收据是有机会要求退车位款的。因为没交付车位,你和卖方没达成交付的约定,且目前车位无法按预期交付。若走诉讼程序,除收据外,可补充与开发商沟通车位情况的聊天记录、政府介入相关文件、地下室现状照片视频等证据,证明车位未交付及项目停滞情况,以此主张解除购买车位约定并退款。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6人

    回复于2025-05-09 11:04:44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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