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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1月24日脚踝骨折因为工伤住院治疗手术安装了内固定,医生说一年后取,25年2月17号入院21号出院取内固定手术,我请假时间2月6日至3月10日,目前公司这边扣了我三月1日至三月十日请假的工资,公司那边说我这个不能算工伤假期,只能按病假所以扣除我的工资,我想咨询一下,这是正确的吗?

湖南省-怀化市 医疗纠纷 2025-05-07 10:33:11
用户:136*****771
律师回复(4)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91人

    回复于2025-05-07 11:24:33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36人

    回复于2025-05-07 16:32:04

    公司做法不对。你取内固定手术是工伤治疗的延续,应算工伤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你可先和公司协商,说明法律规定,要求补发扣除工资。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工伤认定、就医材料等证据,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 回复于2025-05-07 20:50:19

    这这要看医院的医嘱,取了钢板肯定是要休息一段时间的,如果医生建议休息到3月10日之后再上班,那么就应当算工伤的假期。公司违法扣除你的工资,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259人

    回复于2025-05-09 06:49:06

    公司的做法不正确。取内固定属于工伤后续治疗,按规定应视为工伤复发,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公司不应将此期间按病假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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