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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日19时05分左右,在安化县梅城镇茅田铺路段(此路段为207国道),本人从清塘方向回梅城时,在此路段有家大晟烤全羊饭店办喜酒,在确定前方安全的情况下,本人以时速40码左右速度正常行驶,不料途中左前方突然一个小孩(3岁)窜到路中间靠我方车道,本人在采取紧急刹车时,由于车辆惯性还是碰到了小孩,万幸的是本人反应及时向右猛打方向盘,安全的把车停在了右侧居民地坪边,造成了此次交通事故,请问此次交通事故责任划定

湖南省-长沙市 交通事故 2025-05-04 23:10:51
用户:183*****859
律师回复(4)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5-05-04 23:49:27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报警处理,警方会根据现场情况勘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以警方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要求赔偿。但按照你描述的情况大概是你的全责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48人

    回复于2025-05-05 04:43:12

    你好,以现场交警的责任划分为准,有异议可以申诉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54人

    回复于2025-05-05 09:56:53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772人

    回复于2025-05-05 21:11:42

    此次事故中,你正常行驶但遇小孩突然窜出,虽采取措施仍碰撞。小孩监护人未履行好监护职责,让小孩跑到路中,有较大过错。你若无超速等违规,责任相对小。一般会认定你次要责任,监护人主要责任。解决方案是先报警和报保险,配合交警调查定责,按责任比例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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