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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下午5点,锦业二路从东向西行驶,行驶至里花南路时(一共二个车道)快车道小车为躲避对向车道车辆掉头向右猛打方向,我刹车不急,导致事故。(当时路段限速70.撞车瞬间我准备超车,在他向右猛打方向时,我刚好在他右侧盲区,撞车瞬间,我车速最高达到74.)交警以次判我次责。

陕西省-西安市 交通事故 2021-08-03 18:36:07
用户:186*****017
律师回复(2)
  • 贾晶晶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1-08-03 18:39:36

    超速行驶,如果认为事故划分存在过错,可以申请复议。

  • 回复于2021-08-03 18:40:14

    右车道不允许超车。你承担次要责任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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