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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描述 1:本人需申领的生育津贴是生了小孩以后补办的结婚证,各种资料都符合,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社人力资源社保局以先生小孩后领的结婚证拒绝支付生育津贴。 2:本人的生育津贴金额为24797.2元 本人2021年4月8号进入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作时长两年 任职公司生产部操作员 具体工资6000-6500左右 生小孩之前已经是公司正式员工 现已在公司离职 3:从本人2022年3月13日生了小孩 一直到如今2025年4月30日 本人三次前去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部都被拒绝支付生育津贴

浙江省-杭州市 行政纠纷 2025-04-30 20:26:19
用户:195*****615
律师回复(2)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754人

    回复于2025-04-30 20:36:17

    可以要求对方出书面文书,拿着相关文书向上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699人

    回复于2025-04-30 20:54:01

    你好,向当地人社询问具体的拒绝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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