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5259人
回复于2025-04-28 17:23:10
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合理的。员工在病假及孕产假期间,公司不能随意以绩效考核未通过为由取消其岗位资质,除非公司有明确合法的绩效考核制度,且该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同时员工知晓相关规定,不过对于孕期女职工,还需考虑其特殊保护规定,一般不能因绩效问题降低其工资或解除合同。解答不易求五星好评
月帮助21人
回复于2025-04-28 18:08:15
肯定不合理呀,绩效考核标准呢,具体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或电话咨询,我重庆律师
回复于2025-04-28 18:32:53
在医疗期和孕期内公司应该给予一定的保障,在此期间进行绩效考核,没有考虑到你病假和孕期的影响,就直接说你不合格,取消你乘务长的资质不合理,因为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工作,不能以正常工作状态下的标准来衡量。
月帮助4236人
回复于2025-05-05 09:52:04
公司在您休病假和产假期间取消乘务长岗位资质,很可能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受法律保护,公司不能因这些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其岗位待遇。您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恢复岗位资质;协商不成,可收集病假、产假及绩效考核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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